低速载货汽车是指以柴油机为动力,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70km/h,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,长小于等于6m,宽小于等于2m,高小于等于2.5m,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。低速载货汽车是一种特殊的货车,特殊在于以前叫农用运输车,GB7258-2004将“四轮农用运输车”更名为“低速货车”,明确“农用运输车”实质上是汽车的一类。GB18320-2001规定低速载货汽车以柴油机为动力装置,中小吨位、中低速度,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辆,包括三轮农用运输车和四轮农用运输车等,但不包括轮式
拖拉机车组、手扶
拖拉机车组和手扶变型运输机。扩展资料:载货汽车分为以下几类:1、重型车长大于等于6m,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。2、中型车长大于等于6m,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。3、轻型车长小于6m,总质量小于4500kg。4、
微型车长小于等于3.5m,载质量小于等于1800kg。